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提升我校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决定启动2024年度浙江传媒学院“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观、文艺观”专项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文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研究、全面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观、文艺观,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智库研究、文艺创作、文化自信等范围内设立具体题目,充分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
二、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三、申报类别
(一)专项课题申报
申报人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开展系统深入研究。研究成果必须方向正确,观点准确,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有真知灼见。
“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观、文艺观”专项课题等级为校级课题。课题等级分为重点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拟立项2项,课题资助经费为0.5万元;一般课题拟立项5项,课题资助经费为0.3万元。课题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的,需公开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浙江传媒学院研究基地、浙江传媒学院为第一单位,课题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课题如无法正常结题,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至多为1年。
(二)优秀成果申报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浙江传媒学院研究基地、浙江传媒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未出版的著作书稿等。本年度拟资助优秀成果5项,包括优秀著作、优秀论文或研究报告,资助经费为0.1万元。学校在评选后一次性拨付优秀成果资助经费。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4年度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观、文艺观专项研究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专项研究申报表、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成果申报中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及查重结果;研究报告提供全文、领导批示件及查重结果;著作提交书稿。
(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表和成果材料均提交一式3份,A3正反打印。活页提交一式5份,A3正反打印。
(三)系统填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显葳 电话:0571-86832156
联系地址:第二实验楼南208室,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办公室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观、文艺观专项研究申报表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基地
人文社科与创作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