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妇联:
根据《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浙江省妇女研究会关于开展2024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妇研〔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与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2.新质生产力与妇女发展研究
3.妇女领域“三支队伍”建设研究
4.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机制研究
5.构建新型婚育文化体系研究
6.新时代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7.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机制研究
8.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机制研究
9.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与妇女儿童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究
11.发挥妇联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研究
12.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妇联组织改革建设研究
二、课题申报说明
1.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和《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课题申报表与课题论证活页的相关内容须前后一致,课题活页不得泄露个人及单位信息。
2.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学校科研系统填报:申请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和党支部审核意见表。
(2)纸质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同意推荐并盖章的纸质《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于9月28日前上报妇联办公室(科创楼284)。
(3)电子材料。电子版《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申报表》《2024年浙江省妇女研究课题论证(活页)》发送至邮箱7977087@qq.com(邮件名称格式要求:选题方向+课题名称+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选题方向”写序号即可)。
4.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至课题组递交最终研究成果时止。
5.已有省妇联、省妇女研究会在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三、课题评审与结项
1.课题评审。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
2.课题结项。结项成果可为论文或研究报告。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须公开发表;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获得省厅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采纳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课题研究成果咨政作用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励。
联系人:傅凌诚
联系电话:0571—86876877
校妇联、人文社科与创作处
2024年9月3日